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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版GBT16294要求:沉降菌用培养基暴露时间确认方案

    发布时间: 2026-01-05  点击次数: 63次

    新版GB/T 16294-2025《医药工业洁净室(区)沉降菌的测试方法》对沉降菌培养皿暴露时间提出了新要求,明确需确认单个培养皿的最佳暴露时间,且暴露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,同时补充了培养基促生长能力的验证要求;相较于旧版,新版不再允许简单将短时间暴露结果换算为4小时结果,需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暴露时长,以避免因培养基脱水、菌落生长竞争等因素导致检测结果失真,确保沉降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。以下为具体方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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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确认目的

    确认沉降菌监测用培养基在0.5小时、2小时、4小时暴露时间下,外观无异常且仍具备良好的促生长能力,且在经过5天的培养后,培养基仍然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通则1105》及GB/T 16294-2025《医药工业洁净室(区)沉降菌的测试方法》要求,为沉降菌监测提供可靠的培养基暴露时间依据。

    2.确认依据

    2.1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:微生物计数法》
    2.2 GB/T 16294-2025《医药工业洁净室(区)沉降菌的测试方法》

    3.适用范围

    本方案适用于沉降菌监测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(TSA)在规定暴露时间下的性能确认,涵盖外观质量及培养基适用性验证。

    4.试验材料与设备

    4.1培养基: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(TSA),每皿倾注量为15ml(药典要求15-20ml,本次确认采用最不利条件,选择15ml进行确认)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》要求。

    4.2试验菌种:

    采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通则1105》规定的5种标准菌株,传代次数不超过5代:
    1)金黄色葡萄球菌(Staphylococcus aureus)CMCC(B)26003
    2)铜绿假单胞菌(Pseudomonas aeruginosa)CMCC(B)10104
    3)枯草芽孢杆菌(Bacillus subtilis)CMCC(B)63501
    4)白色念珠菌(Candida albicans)CMCC(F)98001
    5)黑曲霉(Aspergillus niger)CMCC(F)98003

    4.3主要设备:

    1)洁净培养箱(30~35℃、20~25℃)
    2)压力蒸汽灭菌器
    3)生物安全柜、超净工作台
    4)菌落计数器
    5)无菌培养皿(直径90mm)
    6)温湿度计、压差计(用于环境参数监测)

    5.确认条件

    5.1测试环境:选择公司换气次数最大的洁净房间,测试前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30分钟,维持静态环境(无生产操作),实时监测并记录温湿度、压差、换气次数等环境参数。

    5.2采样点设置:基于房间布局及风险评估,确定3个代表性采样点(如房间对角线三点、气流关键区域等),每个采样点放置18个无菌培养皿(每皿培养基15ml)。

    6.确认步骤

    6.1培养基制备:按培养基说明书配制TSA培养基,121℃压力蒸汽灭菌15分钟,灭菌后在超净工作台内倾注无菌培养皿,每皿控制15ml,待培养基自然凝固(表面平整无气泡)后备用。同时制备同批次未暴露的培养基,作为菌液对照组。

    6.2暴露操作:

    1)按设定的3个采样点,每个点均匀摆放18个凝固后的培养基,打开皿盖使培养基表面完-全暴露于空气中,记录暴露开始时间。

    2)严格控制暴露时间,分别在0.5小时、2小时、4小时时间节点,从每个采样点取出6个培养皿,具体分组标记:
    1个标记为“供试品组",作为暴露环境的空白对照;
    5个分别标记为“试验组-金黄色葡萄球菌"“试验组-铜绿假单胞菌"“试验组-枯草芽孢杆菌"“试验组-白色念珠菌"“试验组-黑曲霉",分别对应5种试验菌种;
    剩余培养皿继续按设定时间暴露,直至所有时间节点完成取样。

    6.3外观检查:暴露取样后,立即对各时间梯度的供试品组、试验组培养基进行外观观察,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干裂、收缩、表面不平整、水珠凝聚过多等异常现象,详细记录每个平板的观察结果。

    6.4培养基适用性试验:

    1)菌液制备:将5种标准菌株分别接种至适宜液体培养基(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铜绿假单胞菌、枯草芽孢杆菌接种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,30~35℃培养18~24小时;白色念珠菌接种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,20~25℃培养24~48小时;黑曲霉接种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,20~25℃培养5~7天),培养至对数生长期后,用无菌生理盐水梯度稀释至约100cfu/ml,备用。

    2)接种操作:
    供试品组:取各时间梯度的供试品组培养基,不接种菌液,作为供试品对照;
    试验组:取各时间梯度对应菌种的试验组培养基,分别接种对应菌液0.1ml,用无菌涂布棒均匀涂布;
    菌液对照组:取未暴露的培养基,分别接种5种菌液各0.1ml,作为菌液浓度对照。
    阴性对照组:取未暴露的培养基,不接种菌液作为阴性对照。

    3)培养:

    试验组: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铜绿假单胞菌、枯草芽孢杆菌接种后的培养基,置于30~35℃培养5天;
    试验组:白色念珠菌、黑曲霉接种后的培养基,置于20~25℃培养5天。

    菌液组: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铜绿假单胞菌、枯草芽孢杆菌接种后的培养基,置于30~35℃培养3天;
    菌液组:白色念珠菌、黑曲霉接种后的培养基,置于20~25℃培养5天。

    供试品组:置于30~35℃培养5天。
    阴性对照:置于30~35℃培养5天。

    4)菌落计数:
    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铜绿假单胞菌、枯草芽孢杆菌接种后的培养基培养3天后,用菌落计数器分别计数各供试品组、试验组、菌液对照组的菌落数,阴性对照组应无菌生长。
    白色念珠菌、黑曲霉接种后的培养基培养5天后,用菌落计数器分别计数各供试品组、试验组、菌液对照组的菌落数,阴性对照组应无菌生长。

    7.数据计算与可接受标准

    7.1数据计算

    每种试验菌的回收率计算公式:
    回收率 =(同时间点同采样点试验组菌落数 - 同时间点同采样点供试品组菌落数)÷ 同菌种菌液对照组菌落数
    注:每组菌落数取3个采样点对应平板的平均值。

    7.2可接受标准

    外观要求:培养完毕后所有暴露时间梯度的供试品组、试验组培养基均应外观均匀、表面平整,无干裂、无收缩、无水珠凝聚导致的菌落蔓延现象。

    微生物指标:
    阴性对照组:平板应无菌生长,否则试验无效;
    菌液对照组:每种试验菌的平均菌落数应在80~100cfu范围内(确保菌液浓度准确);
    试验组:每种试验菌的回收效率应在0.5~2.0范围内。

    8.结果记录与报告

    建立详细记录表格,记录内容包括:培养基制备信息、环境参数(温湿度、压差、换气次数)、采样点位置、暴露时间、外观检查结果、各组菌落计数数据、回收效率计算结果。

    汇总所有数据,按可接受标准进行逐项判定,出具确认报告,明确各暴露时间下培养基是否符合要求。

    9.确认结论

    根据外观检查及培养基适用性试验结果,综合判定0.5小时、2小时、4小时暴露时间下,沉降菌用培养基是否满足监测要求,确定适宜的培养基暴露时间范围。如2小时的满足要求,4小时的不满足要求,则定最佳培养基暴露时间为2小时。(时间达到后需要更换新的培养基)。

    10.偏差处理

    若确认过程中出现外观异常、阴性对照组有菌生长或回收效率超出规定范围,应立即终止试验,调查偏差原因(如培养基制备过程、暴露环境控制、操作污染等),采取纠正措施后重新开展确认。

    11.再确认周期

    当培养基配方变更、生产工艺调整、测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,需重新进行本确认;正常情况下,每3年进行一次再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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